近日,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周文佳律師團隊接受某大型建筑公司委托,指派刑事部高級合伙人周文佳律師、團隊律師羅好律師及保險與海事海商部高級合伙人陳禹彥律師共同作為辦案團隊,為公司及公司員工所涉嫌的保險詐騙案件進行刑事辯護,并初步取得良好辯護效果。
1、定性問題:虛報實際損失金額,是否屬于保險詐騙罪中的“擴大損失”?
2、定性問題:公司利用員工真實簽訂的賠償協(xié)議來全額申報理賠的行為是否屬于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
3、事實問題:本案中,保險公司是否有實際損失?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辦理過程團隊律師介入后,根據(jù)上述整理好的疑點,迅速展開辯護工作:
及時會見
團隊律師于2024年9月13日接受委托后,分別于9月18日、9月25日兩次會見被關押的行為人,通過與行為人溝通,明確案件事實,確定辯護細節(jié)。
充分溝通
與涉案公司人員溝通,并要求其提供案件基礎材料及說明材料。
詳細討論
1、咨詢保險團隊陳禹彥律師商業(yè)保險理賠事宜,并就案件定性問題發(fā)表意見;
2、團隊內(nèi)部召開3次以上專業(yè)會議,討論案件走向及辯護策略。
全面檢索
1、檢索關于雇主責任險等商業(yè)保險的法律規(guī)定及專業(yè)文章,了解此類商業(yè)保險的理賠依據(jù)、方式、流程等;
2、檢索關于商業(yè)保險理賠的法律規(guī)定及研究文章;
3、檢索保險詐騙類案并形成類案檢索報告。
專業(yè)辯護
堅持無罪辯護思路,并撰寫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整理的辯護思路如下:
1、本案行為人并不具備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
2、本案行為人并不具備非法占有目的;
3、保險公司并不存在損失;
4、本案更適宜用民法而非刑法調(diào)整。
確定上述辯護思路后,團隊律師就每個辯護點展開詳細論證。
首戰(zhàn)告捷
行為人于2024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并于9月13日委托本團隊律師進行辯護。本團隊律師接受委托后,經(jīng)過上述一系列的會見、溝通、討論、檢索,于9月24日形成五千余字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書,并在公安機關報捕后(9月24日報捕)的第二天向該案承辦檢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書。
最終,檢察院采納了團隊律師的辯護意見,對案件作出存疑不捕的決定,這也意味著,律師辯護工作的初步成功。接下來,團隊律師還將繼續(xù)針對本案展開無罪辯護及溝通工作,力爭案件的無罪處理。